一、参合费用缴纳
1. 办理时间
每年12月底前。
2. 办理地点
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以户为单位缴纳次年参合费。
3. 缴费标准
以当年国家规定为准。
二、费用报销
1. 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实行门诊统筹补偿
- 补偿额度:以户为单位,实行个人年度限额补偿,每户全年封顶为其参合人数限额补偿标准,家庭成员可互相调剂使用。
- 报销凭证:门诊发票、处方(或费用清单)、合作医疗证。
- 报销地点:县内就诊在就诊医疗机构(含定点村卫生室)结报,县外普通门诊不予报销。
- 报销时间:即时。
(2)特殊疾病大额门诊补偿
- 申报资料:特病申请表、申请病种的住院(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 申报单位、地点、时间:每年5月、11月集中申请,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领取《特殊疾病申请表》,按照要求加注意见后将申报资料交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
2. 住院报销
- 住院报销: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去当地指定医院就医,交押金,等出院结算的时候,该自己负担的,从押金里扣,多退少补,该医保报销的,由医保和医院结算,就不需要参保人自己垫付了。
- 事后报销:需到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具体建议你直接向他们咨询。
三、异地就医
1. 异地就医备案
- 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 异地就医报销
- 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治疗,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四、服务热线
武胜县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热线:12333。
五、注意事项
- 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
- 参保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 参保人员需按照规定就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武胜县农村医保报销政策,如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