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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 上交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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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券商】8家券商入围首批期权做市商

【高层解读】上交所:不用担心资金从股市分流

【投资门槛】上证50etf期权为个人投资者设定了“五无”的门槛

【回答记者提问】上交所召开股票期权媒体座谈会,回答记者提问

市场参与者:

为规范股票期权试点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受理涨停申请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5年2月3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头寸限额管理业务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持仓限额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期权交易的期权经营机构和投资者,应当遵守本所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持仓限额的规定。

本指引适用于因套期保值交易、经纪和做市商业务需要,申请提高单个合约品种的权利仓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和单日买入开仓限额的期权经营者和投资者。

第三条期权经营机构或投资者因套期保值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提高权利仓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和单日买入开仓限额:

(1)现货长期套期保值:申请人最近一个月(按每天结束计算)持有的合同标的日平均数量对应的合同数量大于合同品种右仓持仓限额;

(2)现货空头套期保值:申请人最近一个月日均合约标的证券借贷余额(每天月末计算)对应的合约数量大于合约品种右仓持仓限额;

(3)期权合约之间的套期保值:申请人最近一个月持有的权利仓平均数量(按每天月末计算)大于合同品种权利仓限额的90%,最近一个月未准备的义务仓平均数量(按每天月末计算)大于合同品种权利仓限额的90%。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做市商,可因做市商业务需要,向本所申请提高单个合约品种的权利仓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和一日买入开仓限额:

(一)交易所在最近3个月内未采取任何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最近三个月的造市评级结果均在C以上(不含C);

(三)单个合约品种在日内交易中的总持仓达到或超过该合约品种上个月总持仓限额80%的情况发生5次以上;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因经纪类客户数量增加、客户持仓限额提高等原因,单个合约品种日内交易总持仓达到或超过合约品种总持仓的80%的,期权运营机构可以向本所申请增加合约品种总持仓。

第六条投资者需要申请提高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限额的,应当通过委托期权管理机构向本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投资者提交由其签署的持仓限额调整申请表;机构投资者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和持仓限额调整申请表;

(2)期权管理机构出具的客户持仓限额调整意见。客户持仓限额调整意见必须由期权管理机构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期权管理机构公章;

(3)个人投资者需提供账户信息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账户信息、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套期保值方案;

(五)最近一个月的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情况;

(6)最近3个月的资产证明;

(七)上月定额使用情况;

(八)个人投资者须在最近一个月内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报告或其他信用证明文件;

(九)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期权经营机构在自身业务中需要申请提高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限额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加盖期权管理机构公章;

(2)仓位限额调整申请表。持仓限额调整申请表必须由期权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和首席风险控制官(或合规总监)签字,并加盖期权管理机构公章;

(3)套期保值方案;

(四)上月配额使用情况说明;

(五)最近一个月现货或期货市场的交易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

(6)最近3个月的资产证明;

(七)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期权经营机构因经纪业务需要申请增加经纪业务持仓限额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加盖期权管理机构公章;

(2)仓位限额调整申请表。持仓限额调整申请表应由负责期权运营机构期权经纪业务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首席风险控制官(或合规总监)签署,并加盖期权运营机构公章;

(3)上月所有客户数量及额度使用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做市商为满足做市商业务需要,申请提高做市商持仓限额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加盖做市商公章的申请书;

(2)仓位限额调整申请表。持仓限额申请表必须由做市商法定代表人和首席风险控制官(或合规总监)签字,并加盖做市商公章;

(三)最近一个月配额使用情况说明;

(四)最近一个月的做市商交易(包括期权、现货或期货)及风险管理;

(五)最近3个月的资产证明;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期权管理机构和投资者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期权管理机构应当核对客户的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期权运营机构或投资者申请提高单个合约品种的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和一日买入开仓限额,并符合本指引规定的各项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的,本所按照公平对待类似主体的原则和以下标准确定申请人调整后的持仓限额:

(1)对冲

1。现货长期套期保值:右仓持仓限额调整上限为以下两者中较小者:(1)本申请申请人的右仓持仓限额;(2)申请人在申请调整持仓限额前一个月内,每天持有与合约标的数量对应的合约数量的1.5倍。

2。Spot 空 Head对冲:右仓持仓限额调整上限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1)申请人本次申请的右仓持仓限额;(2)申请人申请调整持仓限额前一个月内,日均合约下证券借贷余额对应的合约数量的1.5倍。

3。期权合约之间的套期保值:右仓持仓限额调整的上限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1)申请人对于本申请的右仓持仓限额;(2)申请人申请调整持仓限额前一个月内,申请日前一个交易日合约标的收盘价折算的日均净资产所对应的合约数量。

4。期权运营机构和投资者同时申请提高多种套期保值头寸限额的,交易所应当计算每种套期保值对应的权利仓头寸限额调整的上限,并将最大值作为申请人本次权利仓头寸限额调整的上限。

5。总持仓限额调整上限为以下两者中较小者:(1)申请人本次申请的总持仓限额;(2)调整前申请人持仓限额的总值和该权利仓持仓限额的调整增量。

6。一日申购开盘限额调整上限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1)申请人本次申请的一日申购开盘限额;(2)申请人调整前单日采购开仓限额与本权利仓持仓限额调整比例的乘积。

交易所根据申请人的历史交易情况、额度使用情况和市场情况,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的持仓限额调整上限内,对申请人单个合约品种的右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和一日买入开仓限额进行核实。

(2)经纪业务:总持仓限额调整上限为以下两者中较小者:(1)申请人本次申请的总持仓限额;(2)两倍于申请人现有的总头寸限额。

交易所根据申请人的历史交易情况、配额使用情况和市场情况,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的总持仓限额调整上限内,对申请人单个合约品种的总持仓限额进行验证。

(三)做市商业务:按照做市商与本所签订的做市商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条规定的各种位置极限调整的上限计算结果应按一张的整数倍四舍五入。

第十二条本所正式受理持仓限额上调申请后,应在10个交易日内予以回复。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不计入审核时间。

交易所可以检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账户交易和持仓情况。

第十二条期权经营机构或投资者不符合本指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引规定的要求,或者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不予批准其提高持仓限额的申请:

(一)持仓超过其当前持仓限额(除因交易所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导致市场主体持仓限额降低,期权管理机构根据经纪合同调整客户持仓限额,或者客户申请的持仓限额到期导致其持仓超过限额的情况外);

(二)申请为套期保值的,未按照套期保值方案使用头寸限额,频繁进行开仓和平仓交易或循环交易的;

(三)申请目的为经纪业务或者做市商业务的,不按照申请目的使用持仓限额;

(四)进行影响合同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违法行为;

(五)未按照规定履行大额报告义务的;

(六)期权管理机构未进行尽职调查和核实客户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七)申请和交易配额时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行为;

(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根据期权经营者和投资者的申请以及本指引的规定,本所批准的持仓限额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如果期权运营机构或投资者未按申请目的或其他违规行为使用持仓限额,且未向交易所申请调整其持仓限额,则交易所批准的持仓限额将在一年周期内自动续期。

第十五条本所定期评估期权经营者和投资者因套期保值应用而获得的持仓限额的使用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要求期权经营者和投资者说明持仓限额的使用情况:

(1)申请为现货长期对冲,但持有的看跌期权合约数量与相应合约标的数量明显不符,或者看跌期权合约频繁买卖;

(2)申请为即期空头部对冲,但持有的看涨期权合约数量与相应合约标的数量明显不符,或看涨期权合约频繁买卖;

(3)申请用于期权合约之间的套期保值,但交易行为与其套期保值方案明显不一致,或者交易策略组合的delta值明显偏离中性;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期权运营机构或投资者未按照申请目的使用持仓限额,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交易所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采取调整持仓限额、限制开仓等措施。

第十七条本指引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现货多头套期保值是指在持有合约标的的同时买入相应数量的看跌期权。

(2)现货空头部套期保值是指在合同标的物以证券借贷方式出售的情况下,买入相应数量的看涨期权。

(3)期权合约之间的套期保值是指匹配相同合约品种数量的买卖交易组合或保持delta值中性的交易策略。

(四)持有的合同标的数量,是指申请人持有的合同标的数量,以及由申请日前一个交易日的合同标的收盘价折算的合同标的数量。

(五)合同标的证券出借交易余额,是指申请人通过证券出借交易卖出的合同标的数量,以及申请日前一个交易日该合同标的的收盘价除以该合同标的通过证券出借交易卖出的指数成份股对应的合同标的数量。

(六)日均净资产,申请人为期权管理机构的,指用于股票期权自营业务的资金;申请人是投资者的,是指申请人委托给期权运营机构的证券市值和资本账户可用余额。

(7) delta值是指期权价格变化相对于合同价格变化的比率。

第十八条本指引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内容导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上证50etf期权将于2月7日进行通关测试。上交所:不用担心分流股市资金。8券商入围首批期权做市商。上证50etf期权为个人投资者设定了“五无”。门槛上交所:发展股票期权有利于促进长期基金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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