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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基金公司遭暂停债券报价服务

导语: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作为公募基金定投业务重要的经纪服务提供商,五家货币经纪公司已一致停止向其提供免费服务,并分批向公募基金联合收取相关费用,否则将停止提供相关服务。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已有四批十多家基金公司的相关服务被暂停或即将暂停。曾经的“免费午餐”现在从地面开始。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作为公募基金定投业务重要的经纪服务提供商,五家货币经纪公司已

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作为公募基金定投业务重要的经纪服务提供商,五家货币经纪公司已一致停止向其提供免费服务,并分批向公募基金联合收取相关费用,否则将停止提供相关服务。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已有四批十多家基金公司的相关服务被暂停或即将暂停。

曾经的“免费午餐”现在从地面开始。

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作为公募基金定投业务重要的经纪服务提供商,五家货币经纪公司已一致停止向其提供免费服务,并分批向公募基金联合收取相关费用,否则将停止提供相关服务。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已有四批十多家基金公司的相关服务被暂停或即将暂停。

很多基金公司认为,五家货币经纪公司联合起来,要求基金公司分批签订相关协议,是违背市场竞争原则的。同时,较高的利率使一些基金公司难以承受,这将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同时也不利于银行间市场的繁荣稳定。

五家货币经纪公司共同收取费用

根据《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所谓货币经纪公司,是指专门在金融机构之间推广金融中介、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向其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据悉,货币经纪公司的经营许可是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是特许经营。目前国内共有上海国利、上海国际、平安李顺、中成宝杰斯、天津新塘五家货币经纪公司,均为具有一定垄断属性的合资企业。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之前,上述五家公司免费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报价、查询等经纪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约90%的基金管理公司使用货币经纪公司的服务,通过货币经纪公司进行的银行间债券交易约占基金行业交易量的一半。

据基金业人士介绍,通过货币经纪公司交易,节省了基金管理公司的时间和精力,为债券交易提供了公平可比的报价,是基金管理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的重要方式。目前固定收益业务发展较好的大型基金管理公司,对货币经纪公司的依赖相对较少,而固定收益部门人员较少的公司,由于没有精力寻找交易对手和维护伙伴,对货币经纪公司的依赖程度较高。

但从今年1月开始,上述5家货币经纪公司联手要求基金公司分批签订相关服务收费协议,否则将暂停相关服务。这引起了基金公司的普遍不满。据上海某基金公司介绍,五家公司共同制定收费标准,相互沟通,向基金公司商定要价,共同控制协商过程,称为“协商”,实际上是“强制收费通知”。另一家基金公司认为,5家货币经纪公司同时要求签订协议,违反了市场竞争原则。货币经纪公司成立时间不同,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存在明显差异。基金公司对货币经纪人的服务有不同的需求和评价,在基金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的研究中,支付协议应该反映货币经纪人的服务质量。只有能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应对基金公司投资和研究交易需求的经纪公司,才能签订协议,获得具有比较优势的经纪佣金收入。

此外,很多基金公司也认为,五家货币经纪公司要求的服务费率过高,对于固定收益较大的基金公司来说,难度较大。某大型基金公司表示,货币经纪公司单方面提出支付协议,对基金公司定价过高,不利于基金行业固定收益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拓展和经营,基金行业的固定收益业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基金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系统建设成本和人力资源。根据货币经纪人提供的费率,固定收益规模略大的基金公司往往需要支付两三百万元以上的经纪费,财务费用负担急剧增加,显著影响了固定收益业务在制度建设和团队建设方面必要的、持续的资本投入。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货币经纪服务协议”显示,五家货币经纪公司要求的服务费率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期限不到一个月。交付总量0.1个基点,交付总量一个月至两年0.2个基点,交付总量两年以上0.3个基点;对于其他类型的债券,期限1个月以下的债券的总交割量为0.1个基点,期限1个月至1年的债券为0.3个基点,期限1年至5年的债券为0.5个基点,期限5年以上的债券为1个基点。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货币经纪公司在向银行提供相关服务时,可以给予折扣甚至免费。券商最高利率仅为0.3个基点,公募基金最高利率为1个基点,明显高于银行和券商的标准。

多家基金公司相关服务暂停

五家货币经纪公司的上述行为引起了基金公司的不满。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在5家货币经纪公司向相关基金公司提出收费要求后,6家基金公司因不同意被暂停中介报价服务。

此后,在相关单位的协调下,5家货币经纪公司在5月5日的一次专门会议上与部分基金公司进行了沟通,会上银行业协会明确指示货币经纪公司在各方未就费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新的暂停服务。但从会议到7月14日,基金公司分批暂停服务的情况仍在继续。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暂停8家基金公司的服务,另有4家基金公司即将暂停服务。

北京某基金公司表示,分批暂停服务违反了公平原则。货币经纪公司表示,暂停服务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经纪自律指引》第15条,券商和交易商应在双方开始货币经纪业务后6个月内签署《主协议》和《利率协议》,则所有基金公司都已接受超过上述期限的服务,如果要暂停服务,也应全部暂停,而不是人为选择。同时,大量银行机构目前没有签订合同,已经接受服务6个月以上。他们也应该被停职吗?

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事件仍处于僵局,但相关机构正在积极谈判解决。对此,深圳某基金公司表示,货币经纪公司停止了对未签订协议的基金公司的报价服务,使基金公司无法适应市场的突然变化,失去了投资盈利、减少亏损的机会。与此同时,由于货币经纪公司的高收费标准,基金持有人在支付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后,增加了交易成本的支出。这个收费标准在行业内没有公平的价格,根据基金公司的营业额来看明显偏高,会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此外,许多基金公司认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随着固定收益产品的扩张和基金公司交易量的增加,在实际业务中,基金公司为货币经纪公司提供了大量的流动性支持,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整体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中介费较高,出于成本控制的原因,资金可能会选择更多地减少交易量,整个银行间市场的活跃度会降低。

上述基金公司向《中国证券报》表示,货币经纪公司与基金公司之间的谈判应在公平互惠的基础上进行,不应以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代价。协议的谈判和签署应遵循市场化竞争的原则,将资源引导到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货币经纪人手中。协议既体现了货币经纪人的增值服务,又进一步提高了货币经纪人的风险责任。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支付标准,确保基金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的长期合作和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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