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如何计算双倍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节假日加班等都可以争取双倍工资。在争取双倍工资的时候,员工也需要对工资的计算方法有一定的了解。下面是如何计算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
很多人简单地把“双倍工资”理解为“双倍工资”。其实“双倍工资”的意思是指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双倍工资,支付的工资应该扣除。一般来说,还需要一段时间,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计算。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赔偿员工双倍工资?
第一,不签订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之日起30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自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月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2.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应月份到期的工资为准,而不是以实际工资为准,不应包括年终奖等一次性意外奖励和补贴。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判断标准应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准。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以双方认可的已支付工资数额为准。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的第一日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充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多可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共计11个月,“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至一年前的第一天”。
第二,我们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已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虽已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由于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属违法,故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支付双倍工资。
3.用人单位在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再次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义务而拒绝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这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本质区别。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有签订的义务,但仍应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但劳动合同签订两次后再次签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法律。
三是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起至用工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