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条件
- 参保资格:申请人必须已经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 就医机构:必须在合作医疗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 费用支付: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先行支付现金,并保存相关单据和资料。
二、报销材料
- 出院证
- 正式发票
- 费用清单
- 户口本
- 身份证
- 农村合作医疗证
- 门诊报销: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 住院报销: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他有关证明。
- 门诊特殊病报销: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 办理特殊病种: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三、报销流程
- 申报备案: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
- 提交材料:参保人将备案材料提交给社保经办机构。
- 审核报销: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计算报销金额。
- 报销支付: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参保人。
四、报销比例
-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 药品费:执行《金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 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 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 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
五、注意事项
- 及时备案: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逾期可能导致无法报销。
- 保留单据:参保人需妥善保管相关单据,以便在报销时提供。
- 了解政策:参保人应了解当地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通过以上流程,金华武义农村医保参保人可以顺利办理报销手续,享受医保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