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销范围
1.1 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1.2 住院报销
-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60%
- 二级医院:40%
- 三级医院:30%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1.3 大病医疗
- 起付线:5000元。
- 报销比例:
- 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
- 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
- 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
- 5万元以上:报销65%
2. 特定人群报销
-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
-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5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3. 报销流程
3.1 门诊报销
- 参保患者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在就医时直接刷卡报销。
- 持带有芯片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进行刷卡结算。
3.2 住院报销
- 参保患者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在就医时直接刷卡报销。
- 持带有芯片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进行刷卡结算。
- 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到区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4. 注意事项
- 报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可能无法办理。
- 特定人群(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可能有额外报销政策,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 展开阅读全文 --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我们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处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链接:https://www.qthbsb.com/news/gan-su-nong-cun-yi-liao-bao-xiao-zhong-lei-quan-jie-x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