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合缴费标准调整
近年来,江西上饶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对农村新农合的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2025年起,上饶市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同时,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确保每位参保居民每年至少享受不低于670元的补助待遇。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其医疗负担。
二、报销比例及范围扩大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上饶市新农合报销比例及范围不断扩大。具体如下:
门诊报销: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为5000元/年。
住院报销: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报销: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三、异地就医政策优化
为方便农村居民异地就医,上饶市新农合异地就医政策不断优化。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社保局、医保局申请报销:
- 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 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 诊断证明;
- 出院证;
- 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 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
- 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
四、新农合资助政策
为保障特困人员、孤儿、低保户、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权益,上饶市新农合资助政策不断完善。具体如下:
- 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 低保对象资助80%~90%;
- 防返贫监测对象资助50%。
通过以上措施,江西上饶市新农合政策在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广大农村居民能够关注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自身医疗需求得到及时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