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阴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概述
湘阴县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湘阴县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保人员在县内医院就诊的,出院时直接在入住医院窗口办理报销,由医院实行即时支付,县医保局再与医院按时结算。在县外省内医院就诊治疗的,原则上要求出院时在就诊医院实行异地联网结算。
二、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1. 县内医院报销
流程:
- 参保患者在县内医院就诊,出院时直接在入住医院窗口办理报销。
- 医院实行即时支付,县医保局再与医院按时结算。
所需材料:
-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
- 医疗费用清单
-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 住院病历复印件
2. 县外省内医院报销
流程:
- 参保患者在县外省内医院就诊治疗,出院时在就诊医院实行异地联网结算。
- 如因特殊情形回县内结算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需30个工作日支付。
所需材料:
-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
- 医疗费用清单
-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 住院病历复印件
- 异地就医备案表
三、报销比例及限额
1.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费不设起付线,报销支付比例为70%,一年内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400元/人。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就诊时,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2. 住院报销
-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二次追补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追补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 年度内累计起付线不超过2300元。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指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指按项目付费,不包括单病种包干结算、特殊门诊以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85%;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经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四、异地就医备案
湘阴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本统筹地区(岳阳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必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才能在就诊医院即住即报直接结算。
办理方式:
- 手机办理:入院后在“湘医保”手机APP或“湘医保”微信小程序中的异地就医”服务选项中进行申请。
- 电话办理:入院后直接拨打转诊电话0730—2220920、0730—3051891、0730—2264886(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后出院时即可与就医地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现场办理:到新世纪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3号窗口现场办理。
五、注意事项
- 参保人员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务必携带齐全所需材料,以免影响报销进度。
- 参保人员需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否则将降低报销比例。
- 参保人员需关注湘阴县医保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医保政策及报销流程。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湘阴村民更好地了解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新攻略,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