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对象
- 临安区户籍,未参加临安区职工医保、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的人员(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 非临安区户籍,在临安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临安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临安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临安区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二、报销范围
- 住院医疗费用:在临安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相应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支付。
- 门诊医疗费用: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承担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 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以上部分(25万元)报销70%。
三、报销流程
- 参保登记:新参保人员及2020年度未参保人员应先到我区农商银行各网点或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携带医保卡和证历本。
- 结算:出院时,医院会根据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和证历本进行实时结算。
- 报销:对于超出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四、报销材料
- 医保卡
- 证历本
- 出院小结
- 住院费用清单
- 诊断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 参保人员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否则可能无法报销。
- 参保人员需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否则可能会影响报销。
- 参保人员需了解自己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参保人员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和证历本,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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