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区位于浙江省中部,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近年来,上虞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了生态宜居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一、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上虞区充分利用其山水资源,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例如,陈溪乡太平山村通过种植黄精,将林下经济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不仅增加了村民收入,还保护了生态环境。上虞区还建立了四级网格化管理架构,强化林长履职尽责,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
上虞区入选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成为绍兴市首个获此殊荣的区(县、市)。通过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提升科研合作支撑、增强经营主体活力等措施,上虞区成功打造了都市型现代农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农村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盖北镇作为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试点,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土地经营权镇级收储中心等举措,激活了农村发展活力。同时,盖北镇还大胆探索闲置建设用地改革,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
四、村庄规划打造美丽乡村
上虞区积极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全力打造美丽乡村。例如,上浦镇7个村启动规划,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两山转化。
五、乡村振兴战略成果显著
上虞区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果。凌江村成功创建为浙江省文明村,陈溪村成为国家AAA级景区主景区,这些成果充分展示了上虞区在乡村振兴道路上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六、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
上虞区供销合作社通过发展村级电商服务站、提供一站式农产品销售服务等方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上虞区供销合作社实现总销售额131亿元,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之,绍兴上虞区在农村生态宜居、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在新时代背景下,上虞区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浙江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提供示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