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贴待遇
1. 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条件
- 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生育,且连续缴费六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 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
2. 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天数
- 正常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助娩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 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规定的,增加60天。
3.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天数
- 流产、引产的,4个月以内按15天计发,满4个月不满7个月按42天计发,7个月及以上按98天计发。
4.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
二、生育津贴申领方式
1. 申请
-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津贴待遇免申即享,也可通过合肥医保公众号或经办机构自主申报;
-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在下一个结算年度结束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生育津贴。
2. 审核
经办机构开展线上审核,初审通过的,如需邮寄纸质材料原件,会电话通知申请人邮寄相关材料(收到材料之日起计算时限),进行核验复审。
3. 办结
经审核通过的,生育津贴审核拨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不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
三、办理所需具体材料
1. 生产津贴申请材料
- 出院小结、身份证、社保卡或者一类银行卡、结婚证、生育证/准生证/生育登记凭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奖励政策的,提供两证,可增加60天津贴)、费用发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
2. 流产津贴申请材料
- 出院小结/门诊病历、手术记录单、流产前后B超单、诊断证明/排出物送检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 线下窗口申报的或邮寄的门诊/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等均需提供盖章原件;
- 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五、异地报销新规
2025年,安徽省将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报销,减轻生育负担。这意味着,职工在省内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报销,无需再垫资跑腿。
六、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
2025年,安徽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将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足额发放给本人,不再由用人单位分发。
七、药品比价小程序
安徽省将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药品比价小程序,让参保群众在手机上就可以搜索到定点零售药店的位置、药品价格等信息,实现足不出户,价比三家。
八、职工医保跨省共济使用
安徽省还将推广使用医保电子钱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已经实现了在省内可以近亲属共济使用,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跨省也可以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