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福建省农村居民医保(以下简称“新农合”)是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福建农村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比例、流程等内容。
二、报销范围
- 门诊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如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 住院医疗: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
- 大病医疗: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
三、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
- 镇卫生院报销60%;
- 二级医院报销40%;
- 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报销: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报销流程
- 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 社保中心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即可办理报销手续。
- 报销金额将直接打入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根据参合人选择的就医机构等级而确定,通常情况下,选择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就越高。
- 参保人需在统筹期内就医,统筹期外就医的,不予报销。
- 报销范围内的费用,需在医保目录范围内。
六、总结
福建农村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旨在减轻农村居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参保人需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