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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 曙光股份收上交所问询函 要求说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具体情况

导语:【曙光股份有限公司(600303),古巴股份有限公司】(600303)于10月22日晚宣布,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询证函,要求追加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详细情况。根据此前公告,曙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拟出售旧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曙光股份有限公司声明本次交易中中标的资产均为集合储存,标的资产为公司闲置资产,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此,上

【曙光股份有限公司(600303),古巴股份有限公司】(600303)于10月22日晚宣布,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询证函,要求追加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详细情况。

根据此前公告,曙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拟出售旧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曙光股份有限公司声明本次交易中中标的资产均为集合储存,标的资产为公司闲置资产,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对此,上交所要求曙光补充披露,本次催收入库的具体进度和时间是否已与相关方达成相关安排或协议;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性质、周边地块价格、近期可比交易、闲置和前期使用状况等。,并明确相关资产的权属是否清晰,产权证是否齐全,是否有抵押或质押等。

公告还表明,标的资产评估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最终价格尚未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尚不确定。

对此,上交所要求曙光补充披露,具体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审计或评估及后续时间安排,并结合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及后续财务处理,评估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结合公司过去一年的业绩,说明是否有利用资产处置交易确保今年盈利的目的;本次交易后续要执行的相关程序和进度是否涉及人员安置、拆迁、费用安排等。

对于将于11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曙光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还要求公司在标的资产评估尚未完成、本次交易价格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尚未确定的情况下,额外披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因素、合理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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