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意义重大
党的十六大以来,围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打破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压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减少30%,表明节约集约用地已成为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的节约集约利用方向。通过加强“控制增长,强制储蓄”和“开源节流”,促进土地要素组织与空之间利用效率的提高,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充分发挥土地供给政策在经济调控和土地市场机制中对引导城乡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搭建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新平台。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重大土地整治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建立了“政府主导、土地建设、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生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意义重大,潜力巨大,但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进一步解决征地驱动、追求土地财政、造成土地浪费的体制机制矛盾,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节约集约用地战略体系、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势在必行。
对城市建设和工业用地的强烈需求及其低效的土地利用非常突出。迫切需要加强土地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进度的双重约束,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制度及其差别化管理政策,建立激励引导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和土地供需双向调节机制。探索推进大城市“三旧”改造,推进产业结构、土地利用方式和体制机制转型。
城乡发展转型期的农村土地非农化和农村空集中化问题将长期存在。迫切需要推进土地权力制度和收入制度的同步改革,解决农村土地荒废和浪费问题。目前我国城乡人口比例约为1: 1,但城乡建设用地比例为1: 4。迫切需要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人地产业协调机制,引导人口集聚、产业集聚和土地集约化,着力推进空新村综合整治,挖掘亿万亩土地潜力。
农村劳动力的弱化和一些地区的“土地不耕种”现象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农村土地统一整合和专业合作新机制,引导土地合理流转和规模经营,创新促进城乡土地配置和内涵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土地价值和资产收益水平,使城乡居民依法享有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