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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导语: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所有董事都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审查这份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长熊培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总裁先生、财务总监马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小平先生声明: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都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审查这份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长熊培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总裁先生、财务总监马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小平先生声明: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意译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

□是√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说明1号》定义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说明1号》中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

1.恢复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普通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东是否进行了约定回购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回购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及其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19.00%,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同比增长160.30%,主要是外部融资增加。

2.无形资产较年初增长152.98%,主要是环保公司垃圾处理发电项目投产和在建项目转让所致。

3.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55.74%,主要是工程和设备采购增加。

4.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63.77%,主要是去年同期销售土地增值税缴纳情况。

5.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56.54%,主要是短期融资和超短期融资造成的。

6.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长224.60%,主要是保险资金融资。

7.其他权益工具较年初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发行了可再生公司债券。

8.税费同比下降88.48%,主要是去年同期销售土地增值税所致。

9.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58.14%,主要得益于关联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

10.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821.3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长28981.50%,主要是收到并确认南油工业区搬迁补偿。

11.其他投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459.02%,主要原因是调试期间的电费和垃圾处理费。

12.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同比下降59.60%,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和资产建设所致。

13.2020年1-9月,公司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280.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4%。其中,燃煤电厂138.46亿千瓦时,燃气电厂64.26亿千瓦时,风电15.73亿千瓦时,光伏发电11.16亿千瓦时,水电25.77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24.87亿千瓦时。公司环保公司累计垃圾663.15万吨。

二.重要事项的进展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和说明

□适用√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集中竞价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三.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公司及其他承诺方在报告期内未履行承诺的承诺

√适用□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衍生投资。

V.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第1929号批准,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公开发行10亿元人民币绿色公司债券。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公布的本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建设4个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包括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苏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化州市绿色能源环保发电项目。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18年3月31日投产,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于2020年3月1日投产,苏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20年8月1日投产,化州市绿色能源环保发电项目于2020年7月1日投产。截至2020年9月30日,17家深能G1募集的资金已使用98181.55万元,剩余1817.45万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0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公开发行第一期16.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根据公司2019年2月14日公布的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桂林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潮州市城市环保电厂及补充营运资金,其中桂林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9年1月18日投产,潮州市城市环保电厂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投产。截至2020年9月30日,19家深能G1已动用资金164969.9万元,剩余0000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0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2019年第二批1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根据公司2019年6月14日公布的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募集资金用于马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扎鲁特旗安全风电场300MW项目、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其中马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于2019年8月28日投产,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于2020年4月30日投产,扎鲁特旗。截至2020年9月30日,19家深能G2募集资金67425.91万元已使用,剩余47574.09万元。

不及物动词2020年经营业绩预测

预警并说明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累计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可能出现亏损或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合同的日常操作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笔金额大或安全性低、流动性差、无资本保全的高风险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预计无法收回本金或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九.非法外部担保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不存在非法对外担保。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十一、报告期接待调研、交流、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股票代码:000027股票简称:深圳能源公告号: 2020-049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公司债券简称:20深能Y1

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七届第1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

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14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10月19日,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通过专人、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九名董事应到会,九名实际到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上的讨论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审议通过《关于印发河源电力银团融资承诺函(流动性支持函)的议案》2020-050。该提案获得9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本公司出具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的神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银团融资承诺函。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潮安神能燃气祥华燃气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项目基本信息

为了优化公司燃气行业的管理结构和控制模式,深圳市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潮州潮安神能燃气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潮州香花东龙燃气有限公司..

2.潮安深层能源天然气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8年10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3MA52DK3F5J。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富阳镇仙亭村富阳农场西侧。

经营范围:燃气输配网、船舶加气站、汽车加气站、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气化站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工程信息咨询;燃气管网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和维护;销售:燃气设备、燃气灶、燃气管道及相关零配件、建筑材料;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储存和销售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

股东结构: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持股75%,广东源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25%。

潮安深能燃气年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3.香花燃气基本信息

成立于2012年5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359740084XR。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注册资本:1.388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冯唐镇大龙村尾。

经营范围:天然气储存及管道供应、液化天然气贸易、危险品运输。

股东结构:潮安深能燃气持股100%。

祥华燃气年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4.吸收合并计划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潮安深能燃气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完成日产生的损益由潮安深能燃气承担。

潮安神能燃气吸收香花燃气的全部资产、负债、权利、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后,潮安深能燃气将继续作为吸收合并方经营,香花燃气作为吸收合并方,将办理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等手续,并因合并取消其独立法人资格。

合并后,翔华燃气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均由潮安神能燃气享有或继承。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潮安深能燃气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本次吸收合并而发生变化。

5.整合的目的和影响

这种整合可以降低产权管理水平,有助于优化管控模式和组织结构。属于公司内部股权整合,对公司今年合并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6.董事会的审议

同意潮安深能燃气吸收合并香花燃气。

三.供参考的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114次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盖章。

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两小时,两小时,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号: 2020-050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公司债券简称:20深能Y1

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河源电力银团融资承诺函(流动性支持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神能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源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燃煤机组扩建项目。为满足河源二期项目融资需求,公司拟出具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的河源电力银团融资承诺函。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10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114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事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人河源动力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52ADQp8M。

注册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浦前镇双头村。

法定代表人:张晓晴。

注册资本:179867.8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发电、供电、供热、供冷等与电力、环保相关的项目;发展和经营电力相关产业;经营电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粉煤灰的销售和综合利用;开展购电、销售、供电、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新能源投资等业务;承包相关建设项目;经营相关进出口贸易业务;投资开发电力相关服务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5%,龙川龙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25%,和平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5%,李安平新野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5%,紫金国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25%。

河源电力近年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河源电力不是食言的人。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对河源电力的信用评级,河源电力最新信用评级为AA-。大股东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银团融资计划

河源二期工程计划总投资899,33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79,867.8万元。其余投资资金计划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牵头的银团融资方式进行结算。银团融资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种类:固定资产贷款。

贷款金额:72亿元。

期限:不超过20年。

担保方式:信用;运营期增加本项目下的电费权利质押担保;公司出具了承诺书。

资金用途:河源二期工程建设。

四.承诺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河源电力与银团即将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公司应向银团出具《河源电力融资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河源电力二期工程资金及后续融资出现缺口时,公司将协调资金,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投产。

当公司实际直接或间接持有借款人不到50%的股权或失去控制权时,贷款人或银团有权要求河源电力提前还款。

河源电力到期未偿还债务时,公司有义务补足河源电力应付贷款本息和违约金的差额。

在银团贷款本息还清之前,公司承诺不撤回项目投入资金。

承诺书一经制作,不得撤销。本承诺书自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任何贷款人向河源电力发放第一笔贷款之日起生效,至河源电力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止。

V.董事会意见

鉴于河源二期工程是公司与河源市共同设立的对口帮扶合作项目,为减轻对口帮扶地区的经济负担,河源电力其他四家股东在项目公司分配利润前暂不缴纳出资。1.25%的项目公司股权由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认缴的出资额全部缴清之日止,由各公司向公司质押。因此,其他股东不为本项目银团贷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河源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经济指标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电厂建成投产后,具有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担保风险一般可控。

董事会的审议意见:

1.同意公司出具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的河源电力银团融资承诺函。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如下:

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向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诉讼担保。

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两小时,两小时,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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