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概述
中山农村医保(又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为农村居民提供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该医保旨在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以下是中山农村医保的报销范围及不能报销的费用详解。
可报销费用
住院费用:
- 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 乡镇卫生院床位费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 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 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
- 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
门诊特殊病种:
-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殊病种的费用。
- 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的医疗费用。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门诊透析(以下简称“门诊洗肾”)治疗费用。
家庭病床费用。
意外伤害:
- 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属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需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
不能报销费用
自行就医:
- 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非定点医疗机构:
-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急诊、抢救外)。
起付线以下费用:
- 医保报销有最低门槛,即起付线。起付线内的医疗费用需由患者自行承担。
以下费用:
-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
-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后,先行支付现金,并保存相关单据和资料。
将出院证、正式发票、费用清单、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等材料提交至乡镇合管所。
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结语
中山农村医保的报销范围涵盖了多数农村居民的常见医疗需求,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能报销的费用。参保人应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在就医时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疗项目,减轻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