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漳州市农村公路报批流程旨在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合规、高效实施,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投资控制和项目管理。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及《普通公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漳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章 报批范围
第一节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漳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
第二节 非适用范围
非省、市级补助投资的农村公路网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三章 报批程序
第一节 项目立项
项目提出:项目业主根据农村公路建设需求,提出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背景、建设必要性、规模、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
可行性研究: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立项审批: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审,通过后报市交通局审批。市交通局在收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的文件后,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第二节 前期工作
初步设计:项目立项后,由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外业勘察与初步设计任务。
初步设计审批:项目所在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初审,通过后向市交通局报送初审意见和请求审批报告。市交通局对县交通局报送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方案比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情况等。
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外业定测,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三节 施工许可
施工图设计审批: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批。
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业主根据审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四节 工程建设
招投标:项目业主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质量监督: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
第五节 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档案管理:项目业主按照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违规报批
对于违规报批的项目,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撤销审批、责令改正、罚款等。
第二节 工程建设违规
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的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工、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