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范围
山东农村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
- 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
- 药物报销: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
- 检查费用报销:如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 床位费报销: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 门诊费用报销: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
二、报销比例
山东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为25%;
- 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40%;
- 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30%。
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4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55%;
- 县级医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3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40%;
- 县外医院住院0-20000元报销比例为20%,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35%。
三、报销流程
准备材料: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办)。
提交报销申请:
- 将以上资料带齐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办理报销:
-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四、异地报销
办理转诊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或者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操作。
前往就医: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转诊备案证明到转诊的医院就医。
办理报销:出院后,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和医疗资料回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中心办理手动报销。
五、注意事项
- 服毒、自杀、车祸等情况不予报销。
- 非基本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如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
- 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 流引产、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不予报销。
- 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不予报销。
- 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山东农村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