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 门诊统筹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在各医院(偃师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除外)、村卫生室门诊看病购药时年度最高报销每人500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最高报销每人240元,其它疾病患者年度最高报销每人260元)。
2. 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包括38种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3. 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包括78种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4. 住院医疗待遇
包括生育医疗待遇及新生儿医疗待遇。
5. 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基本医疗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共计最高报销55万元。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元。
三、缴费时间
9月—12月31日
四、待遇享受时间
1月1日—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 集中缴费: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集中代收代缴。
- 零散缴费:可通过银行网点(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洛阳银行等)、首阳大厦办税服务窗口线下缴费,也可以采取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豫事办APP、河南税务APP、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等线上方式缴费。
六、首次参保人员注意事项
- 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卫生室、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首阳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上渠道缴费,或到就近税务大厅查询办理。
七、新生儿参保
- 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和父母一方身份证。
- 按照首次参保人员流程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八、异地就医报销
- 参保人在参保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异地就医备案表》。
- 持《备案表》至联网医院就医。
- 如需住院,参保人持异地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至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
- 出院审核结算。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其余应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记账。
九、注意事项
- 缴费时,请一定要核对缴费界面参保地信息为“偃师”,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缴费。
- 如果查询不到个人信息或参保地信息有误的,请到户籍所在地村卫生室、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首阳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查询办理。
- 建议优先通过官方渠道办理,若遇问题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