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销条件
1.1 参保资格
参保人已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1.2 就医条件
在合作医疗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1.3 费用支付
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2. 办理材料
2.1 基本材料
- 出院证
- 正式发票
- 费用清单
- 户口本
- 身份证
- 农村合作医疗证
2.2 门诊报销
- 门诊发票
- 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3 住院报销
- 住院发票
- 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 费用明细清单
- 出院小结
- 其它有关证明
2.4 门诊特殊病报销
- 门诊发票
- 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2.5 特殊病种
-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
- 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
- 照片二张
3. 报销范围
3.1 床位费
- 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
- 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3.2 药品费
- 执行《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
- 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3 检查费
- 最高限额600元
3.4 治疗费
- 300元以内按实计算
- 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3.5 手术费
-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3.6 输血费
- 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
- 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3.7 材料费
- 最高限额2000元
- 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4. 办理流程
4.1 出院后
参保者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
4.2 审核后
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4.3 结算
审核通过后,到医疗费用核定科办理费用结算,结算完成后,到基金结算科办理领款手续。
5.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根据具体病情和医疗费用而定,具体请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6. 常见问题
6.1 问:农村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答:农村医保报销没有时间限制,但需在治疗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报销申请。
6.2 问: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答:异地就医需先在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然后按照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6.3 问:报销材料丢失怎么办?
答:如报销材料丢失,需及时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了解补办流程。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