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农村医保政策,河北省的农民在享受医保报销时,最高可享有的报销金额如下:
住院报销:在镇卫生院就诊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县级医院为80%,市级医院则为60%左右。60周岁以上老人在指定卫生院住院还可享受额外的治疗费和护理费补偿。
大病保险:针对重大疾病,新农合设有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25万元。
门诊补偿: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例如,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可按规定比例报销门诊费用。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患者,新农合继续实施专项门诊报销政策。
慢性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河北省的农民在享受医保报销时,最高可享有的报销金额取决于具体的医疗费用、就诊医院等级以及是否属于大病保险范围。具体来说,最高报销金额可能包括住院费用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和门诊补偿报销等多个方面,累计最高可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