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农村医保基本情况
广西农村医保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农村居民提供的医疗保障政策,旨在帮助农民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自2011年实施以来,广西农村医保已覆盖全区所有农村地区,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广西农村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1. 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 住院补偿
- 药费: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 大病补偿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三、广西农村医保报销流程
1. 选择合作医疗机构就诊
农民在就诊前需选择合作医疗机构,否则无法享受农村医保的报销服务。
2. 就诊并缴纳个人部分费用
农民在就诊时需缴纳个人部分费用,一般为总费用的20%。
3. 领取发票并保留
就诊结束后,农民需向医疗机构领取发票,并保留好发票。
4. 填写报销申请表
农民需填写报销申请表,将个人信息、就诊信息等填写完整,然后提交给医疗机构。
5. 提交报销材料
医疗机构会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转入参保人的银行账户中。
四、广西农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1. 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携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携带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参合地经办机构或者致电给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 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 出院后报销
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五、总结
广西农村医保为农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和比例也在不断完善。农民在享受医保待遇时,需了解报销流程,以便更好地解决看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