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报销,白云区详解报销比例与流程
报销比例
白云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治疗方式和医疗机构有所不同。
住院费用报销:
- 在区属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
- 在区外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0%。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 在8间驻镇医院开展普通门诊即时报销,报销比例为50%。
- 在区内医院和区内11间中心卫生站就诊,按发票总金额75%比例一次性报销。
慢性疾病门诊费用报销:
- 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中风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等五种慢性疾病的病人,在区内医院和区内11间中心卫生站就诊后,按发票总金额75%比例一次性报销,每病种最高报销500元。
血液(腹膜)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治疗方法的门诊费用:
- 在区属医院治疗,按照住院标准报销。
- 在区外医院治疗,报销比例为50%。
报销流程
就诊:参保人在白云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收集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
- 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 门诊发票。
- 门诊诊断证明。
- 门诊病历(要求发票时间与门诊病历记载时间相符合,首次上交需要提供疾病确诊报告,如病理检查报告)。
报销申请:参保人携带以上材料到辖区内任何一间区属定点医院农合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审核:医保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报销结算:审核通过后,医保部门将报销款项划拨至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需按照当地规定进行报销。
因待遇追溯、医疗保险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可在结算医疗费用后及时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应在结算医疗费用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超过1年未办理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因不可抗力或存在法律纠纷等特殊情况除外。
白云区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的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