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资格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农村街道的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时,均可获得报销资格。
二、报销比例
-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 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报销范围
- 门诊报销:包括门诊药品费、诊疗费、检查费、手术费等。
- 住院报销: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等。
- 慢性病报销:对于一些需要长期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新农合也提供了一定的报销支持。
- 特殊病种报销:对于一些特殊病种,新农合可能会提供更高的报销比例或额外的报销支持。
四、报销流程
门诊报销: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出示医保卡,直接减免门诊补偿费用。
- 门诊医疗总费用减去门诊补偿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由参保农民以现金方式结算。
住院报销: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出示医保卡,直接减免住院补偿费用。
- 住院费用结算后,由参保农民携带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委会进行报销申请。
五、注意事项
-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否则可能无法报销。
- 门诊一卡通:部分地区已实施门诊一卡通政策,参保人员在门诊看病时,可以直接使用一卡通进行结算。
- 报销材料:参保人员需准备好相关报销材料,以便顺利报销。
通过以上信息,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能够更好地了解农村街道看病报销政策,减轻医疗负担,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