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对于许多农户来说是一件大事,涉及到诸多手续和注意事项。以下将详细介绍农村建房申请的流程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农村建房申请流程
1. 提出申请
农村村民建住宅时,首先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户主申请、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 公示
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并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以上。期间,如有异议,需及时提出。
3. 初审
国土资源管理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会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初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4. 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将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然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还需要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 批准宅基地
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会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即一书两证”)。
6. 核发土地使用证书
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会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 办理房产证
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申请并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证。
二、农村建房申请注意事项
1. 审批面积
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审批面积,例如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2. 不批准情况
地界不清、土地有争议、地质有滑坡现象、禁建区、基本农田范围内、规划区内等情况均可能不批准。
3. 收费标准
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等情况办理用地许可证时,老屋不拆除。
4. 遵循原则
遵循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原则;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
5. 材料准备
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户主申请
- 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 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 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 路政部门明确意见(公路旁建房)
- 水利部门明确意见(涉及河道)
- 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 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三、总结
农村建房申请流程较为繁琐,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农户在申请建房时,要注意各项手续和注意事项,确保建房合法合规。希望以上信息能对农户在农村建房过程中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