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范围
南充农村医保的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和输血费等。
- 特殊疾病和门诊费用:患“两病”(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医疗费用及特殊疾病药品。
- 门急诊抢救治疗无效死亡、急诊观察病人直接转住院治疗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 生育医疗费用:顺产和剖宫产符合按病种付费的,按病种付费标准执行;不符合按病种付费的,按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付费政策执行。
二、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 二级医疗机构:77%。
- 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72%。
-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63%。
- 市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下浮10%,即53%。
三、报销流程
提交材料:
- 门诊报销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 住院报销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审核报销:
- 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再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
报销结算:
- 区农易办审核通过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支付给参保人。
四、注意事项
- 及时就医: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及时办理入院手续,并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单据。
- 保留单据:报销时需提供完整、真实的医疗费用单据,如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 咨询政策:如遇报销政策变动或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通过以上解析,相信您对南充农村医保报销流程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