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条件
- 参保手续: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 就医机构:在合作医疗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 费用支付: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二、报销范围
-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 药品费:执行《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 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 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 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三、报销流程
- 提交材料:办理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 审核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 报销结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四、所需材料
- 收据原件
- 住院费用结算单
- 出院诊断证明
-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五、注意事项
- 及时办理:住院医疗费用应在出院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以免影响报销。
- 材料齐全:办理报销时,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以免影响报销进度。
- 了解政策: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通过以上流程,临汾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可以顺利办理报销手续,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保障自身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