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门诊报销比例
兴隆县农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等级有所不同: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若卫生院医生进行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2. 住院报销比例
兴隆县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药费与检查费: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不同等级医院: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可达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为30%。此外,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 大病报销比例
兴隆县农村医保大病报销比例如下:
- 费用在5001-10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
- 费用在10001-18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 不同人群报销比例
兴隆县农村医保针对不同人群的报销比例如下:
- 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为3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不设起付标准。
- 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5. 报销所需材料
兴隆县农村医保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 门诊报销:就诊记录、医院发票、医保卡等。
- 住院报销:住院证、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医院发票、医保卡等。
6. 注意事项
-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行购买药品等均不可报销。
- 车祸、整形、镶牙等手术费用:不能报销。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兴隆县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有了更详细的了解。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