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范围
1. 门诊报销
- 药物报销: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
- 检查费用报销:包括必要的检查费用,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等。
- 床位费报销: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可以报销。
2. 住院报销
-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护理费等。
- 大病医疗费用:如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等。
-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二、报销比例
1.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一般按60%~80%的比例报销。
- 镇卫生院:一般按40%~70%的比例报销。
- 二级医院:一般按30%的比例报销。
2. 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可达60%至90%,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通常为4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通常为20%至30%。
三、报销流程
1. 门诊报销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持相关证件和费用单据。
- 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报销,或事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
2. 住院报销
- 入院时,携带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合疗科办理入院审核登记手续。
- 出院后,携带相关证明、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等材料到合疗科办理报销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定点医疗机构
- 参保人员必须到历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指定的医院住院方可享受合作医疗报销。
2. 不予报销的费用
- 自购药品费;超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等。
3. 异地就医报销
- 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转诊备案证明到转诊的医院就医。
- 出院后,携带相关证件和医疗资料回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中心办理手动报销。
通过以上攻略,希望您能更好地了解山东农村医保的报销范围、比例和流程,以便在遇到医疗问题时能够高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