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规背景
随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甘肃省针对农村地区的大病报销政策也进行了优化。新规旨在减轻农村居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其中,二次报销机制成为一大亮点。
二、二次报销对象
根据新规,以下对象可享受二次报销:
- 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
- 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部分。
三、二次报销流程
1. 起付标准
二次倾斜救助起付标准随全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变化适时调整。以2025年为例,3月底前的起付标准为7800元,从4月1日起调整为8400元。
2. 报销比例
在满足起付标准的情况下,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二次倾斜救助。
3. 申请方式
- 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
- 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需向当地医保部门提交申请。
- 提供相关医疗费用单据、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4. 支付方式
经审核通过后,医保部门将直接将二次报销费用划拨至患者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 二次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 患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 患者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五、案例说明
张先生在2025年4月因重病住院,花费医疗费用10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为3万元。根据新规,张先生可在满足起付标准的情况下,申请二次报销。经审核通过后,医保部门将按60%的比例报销1.8万元,共计3.6万元。
通过以上新规解读,相信您对甘肃农村大病报销的二次报销机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轻松实现二次报销,减轻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