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贴
1.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算。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 领取条件
- 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 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
二、生育医疗费
1. 报销范围
- 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和市域外住院分娩当次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
- 生育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医疗费;
- 产前检查的医疗费。
2. 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1000元;
- 住院分娩结算时合并支付。
3. 报销流程
- 提供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
三、其他补贴
1. 居民医保生育补助
参保居民生育二孩、三孩的补助标准由1000元分别提高至1500元、3000元。
2. 双女户补助
第一胎、第二胎都是女儿的家庭,可能领到双女户补助。
3. 绝育补助
生育第二胎后,如果根据政策进行绝育,可能享受到一次性补助。
四、注意事项
1. 生育证
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需要办理生育证。
2. 晚育补贴
只有符合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才能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和女职工的60天奖励假。
3. 报销额度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额度大多低于头胎,因为二胎不算晚育,只能休正常的产假。
4. 咨询相关部门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有特定的情况,建议联系当地卫健委或相关政府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