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板规则出台 新三板转板条件有哪些?有哪些细则?
导语:转板上市办法落地!2月26日,沪深两大交易所公布关于挂牌公司向创业板 科创板转板上市试行办法。这标志着新三板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即将步入实操阶段。
转板上市办法落地!
2月26日,沪深两大交易所公布关于挂牌公司向创业板/科创板转板上市试行办法。这标志着新三板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即将步入实操阶段。
该办法明确转板上市条件、优化审核程序、做好制度衔接等内容,其中提及转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应当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同时转板上市审核时限由首次公开发行的3个月压缩为2个月,提高审核效率;明确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所持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限售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的,不得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核心技术人员、未盈利企业的限售及减持安排与首发上市公司保持一致。
具体看来:
明确转板条件:
资本邦注意到,挂牌公司向创业板、科创板转板上市条件大体相似,同时存在一定的差异化。
上交所称,遵循市场导向,基于转板公司已经过公开发行、交易等实际情况,明确转板公司向科创板转板的,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并满足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条件,包括合规性、股东人数、累计成交量、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市值及财务指标等。转板公司范围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不存在应当调出精选层情形的公司。
深交所称,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应当与创业板首发上市条件保持总体一致,转板公司需要符合创业板定位及首发条件、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等。此外,转板公司应当在新三板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并满足股东人数不低于1000人、董事会审议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等条件。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趣投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当前文章地址:https://www.qthbsb.com/keji/606209.html 感谢你把文章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