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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监管转型时代:监管层处罚问询数量激增

导语:在监管转型的时代,有必要切断“生命之门”的合作化市场编者按:二级市场的监管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但多年来,股市监管一直饱受诟病,似乎每次监管都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命门”。去年以来,监管机构再次加强监管,今年又在高调转型,被处罚和查询的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但市场人士对此的评价仍然是“治头治脚”。许多专家呼吁在我国二级市场上实行“与市场同步、多种支持、真正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监管。《红色周刊》的作者庄莉近

在监管转型的时代,有必要切断“生命之门”的合作化市场

编者按:二级市场的监管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但多年来,股市监管一直饱受诟病,似乎每次监管都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命门”。去年以来,监管机构再次加强监管,今年又在高调转型,被处罚和查询的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但市场人士对此的评价仍然是“治头治脚”。许多专家呼吁在我国二级市场上实行“与市场同步、多种支持、真正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监管。

《红色周刊》的作者庄莉

近日,证监会发现媒体报道獐子岛涉嫌造假被多人联合举报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同样,山水文化1月19日宣布暂停核销1486笔应付账款,而在此之前,1月8日山水文化还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函“要求中介机构在年报审计中注意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獐子岛和山水文化被监管部门质疑并不是个案。查看沪深两市的监管记录,发现近两年监管处罚和询证函数量逐月增加。但业内人士表示,加强监管是好事,但根本问题不能仅靠中间监管解决。“进口”问题和“出口”问题彻底解决,加强“中间”有意义。"

监督、询问和处罚的数量逐年增加

记者查阅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历年监管记录,发现自2014年以来,两大交易所向上市公司发送的监管信函和查询功能数量逐月增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办法页面,最早的记录是从2013年6月28日起对*ST梅辛股东上海盛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通报批评。从这个记录开始到2013年底,上交所共发出20次“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月均3.33。2014年,上交所共发出152封“监管工作函”,作出“监管关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处理,平均每月12.67宗。2015年,上交所共发出444封“监管工作函”,作出“监管关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处理,平均每月37起。2016年,监管工作再次加强。1月4日至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发出58封“监管工作信函”,并作出“监管关切”、“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最新记录是1月20日向郑钧集团发布的《关于监督和关注内蒙古郑钧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贾森的决定》。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并购的意见的作用也同时增加。上交所网站记录的第一份并购重组审计意见书于2014年12月26日发送至山水文化。那一年发了两封信,另一封是发给山水文化的补充意见信。201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发布并购重组审核意见和询证函138份,月平均11.5份。2016年1月1日至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9份关于并购的审核意见和询证函。最新记录是1月14日向吉林高速发出的《吉林高速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计划信息披露询证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记录的数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数据一致。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记录的第一封监管信于2014年4月11日发送给世纪兴源,涉及的原因是“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华福厂区’旧城改造项目发生重大仲裁,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4年,深交所共发出监管信函119封,月平均13.74封。2015年深交所共发出监管函445封,月平均37.08;2016年1月1日至20日,深交所共发出21封监管函。最新记录是1月20日发给*ST顺川的监管函,涉及“中介机构负责人陈宝华失职”。

深交所共发出534封询证函(包括重组询证函、非许可重组询证函、关注函等。).最早的记录是2014年12月4日发给民生控股的非授权重组询证函,最新的记录是2016年1月21日发给神华信的关注函。2014年12月,深交所发出3封询价信。2015年共发出询证函485封,平均每月40.42封;2016年1月1日至21日,深交所共发出46封询价信。

除了增加监管函和查询功能外,对上市公司的处罚数量也增加了一倍。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证监会对281家次级上市公司、92家次级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和48名从业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190多家存在潜在风险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或非法集资调查,对141家互联网非公募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全年移交处罚审判案件273件,给予行政处罚决定或提前告知的机构和个人767人,同比增长100%以上。涉及的罚款和罚金金额超过54亿元,是前10年罚款和罚金总额的1.5倍。

“中间”监管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市场投资者赞成加大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查询数量。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募投资者告诉《红色周刊》:“加强监管是好事,但涉嫌违规的上市公司数量激增,并不是说上市公司违规了。反而现状一直都是这样。要看监管水平。如果继续查下去,被处罚和查询的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和人员数量还会继续增加。”他认为,加强监管对解决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处罚力度远远不够,处罚力度要加大30倍以上才能起到威慑作用!”

但也有专业人士认为,再重的处罚也控制不了上市公司的违法现象,最重要的是“出口”和“进口”的问题可以同时解决。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所所长刘纪鹏告诉《红色周刊》:“如果股市的‘进口’发行系统和‘出口’退市系统的两个主要环节没有移动,移动‘中间’监管只是移动‘皮毛’。只有解决了‘入口’问题和‘出口’问题,加强‘中间’才有意义。”刘纪鹏表示,管理层目前正在全力推进注册制度,但已经建立的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实际被勒令退市的公司数量长期为零。

红周刊记者也注意到,二级市场上神仙鸟比比皆是。为了避免连续四年亏损而终止上市,一些上市公司采用出售资产和重组资产的方法编制财务报表,以避免暂停上市。在避免了暂停或终止上市的“抢劫”之后,这些公司往往会亏损两年,来回奔波。业绩不好的公司“不应该撤退”的现象也助长了市场投机。

以*圣武国为例,该公司在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亏损,于2010年4月9日被暂停上市,但随后依靠政府补贴实现盈利,最终恢复上市。然后,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年亏损,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亏损1.06亿元,最终触及终止上市红线。

例如,2015年12月,*因涉嫌重大违法活动被暂停上市的圣袁波宣布,已收到自然人股东郑维斌捐赠的福建宽鱼95%股权,预估价8.6亿元。但同期,上交所对*圣袁波违规信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圣袁波将成为沪深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而终止上市的公司。但是最终能否退出市场还是个未知数。

上市公司退市难反映出退市机制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刘纪鹏表示,事实上,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是多样而明确的。除净利润指标外,还有总资产、总收益、资产负债、虚假陈述、并购、破产解散、主动申请退市、股价、成交量等一系列指标及其他相应标准。

刘纪鹏告诉记者:“实行登记制度的前提是强制退市。同时在监管和退市过程中必须做到‘刚性’,达到一定标准。就像一扇大门,任何人求情都没有用。如果不解决大规模强制退市,只会加强中间监管,市场还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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