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购费率 关于交通银行开展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交通银行将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开展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和定期固定投资费率贴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适用投资者范围:交通银行所有手机银行客户均可参与。
适用资金:交通银行出售的本公司所有资金均参与本次活动。如果原基金申购费率按交易收取固定费用,则不会参与本次优惠费率活动。
活动内容:
1.优惠费率活动时间:2020年7月1日00:00至2020年12月31日24:00。
2.优惠费率活动期间,已获得基金权益1%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购买公司基金,享受基金申购费率1%的优惠。基金1%贴息是指在优惠利率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收到的利息,可享受基金申购和固定投资利率1%的贴息。
3.优惠利率活动期间,已获得基金1%权益的个人投资者,将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订定投协议,在优惠利率活动期间,享受扣除成功的定投交易1%的优惠利率。
一、代销机构信息
交通银行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风险警告:
本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意味着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存款金融机构。请投资者在投资前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引起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关注。
特此宣布。
中国农业银行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惠理部分基金代中泰证券优惠利率的公告
根据农行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0年7月1日起,投资者从中泰证券各种渠道购买农行战略趋势混合基金,认购率享受1%的优惠。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折扣率。
一、代销机构信息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站:www.zts.com.cn
风险警告:
本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意味着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存款金融机构。请投资者在投资前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引起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关注。
特此宣布。
中国农业银行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中国农业银行汇理金穗纯债三个月来第九次开通债券型保荐证券投资基金
购买和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30日
1.基本信息的公布
■
注:1。中国农业银行汇理金穗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初始证券投资基金,为期三个月。根据基金合同中的约定,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者从每个开仓期结束的次日起至平仓期第一天的相应日止的期间,为基金平仓期。基金的首个平仓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个月的相应日期止。下一个关闭期从第一个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到关闭期第一天之前3个月的相应一天,以此类推。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闭市期间,基金不申请申购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2.开放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在开放期间,基金接受认购和赎回申请。
3.从2020年7月6日起,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在此期间,基金将不接受认购和赎回申请。
2.第九条投资业务申购和赎回的办理时间
基金每日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新的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日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时间以外申请认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以外的日期和时间申请申购赎回业务的,视为申请下一个开放日,其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该业务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但投资者在开仓期最后一天业务处理时间结束后申请申购赎回的,视为无效。
3.第九条认购业务
3.1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金额最低为5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有基金申购记录的投资者,第一次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如需转到基金经理直销中心进行交易,以基金经理直销中心的最低额度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
3.2订阅率
3.2.1前端费用
■
注:1。单位:人民币。
2.购买金额包括购买费用。
3.3与认购相关的其他事项
认购费用由购买方承担,可用于营销、销售、注册等费用,不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的申购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新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开仓期间,基金不会以直接网上交易或寄售方式购买。
3.4适用的销售组织
直销组织
中国农业银行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直销组织
不
4.第九次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赎回申请一次不得少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少于10。
4.2赎回率
基金的赎回率如下:
■
注:上述持有期是指投资者在登记系统中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
后端费率: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还会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比例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4适用的销售组织
直销组织
中国农业银行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直销组织
上海田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开放日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销售网点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天的次日,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项
本公告仅说明基金第九次申购、赎回业务开通相关事宜。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本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中国农业银行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中国农业银行汇理金鑫定期开启债券型保荐证券投资基金三个月开启第八期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30日
1.基本信息的公布
■
注:1。中国农业银行汇理金鑫定期将债券发起型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定期公开基金进行公开发行,期限为三个月。根据基金合同中的约定,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者从每个开仓期结束的次日起至平仓期第一天的相应日止的期间,为基金平仓期。基金的首个平仓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个月的相应日期止。下一个关闭期从第一个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到关闭期第一天之前3个月的相应一天,以此类推。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闭市期间,基金不申请申购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2.开业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日。在开放期间,基金接受认购和赎回申请。
3.从2020年7月3日起,基金进入下一个休市期。在休市期间,基金将不接受认购及赎回申请。
2.第八条投资业务申购和赎回的办理时间
基金每日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新的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日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时间以外申请认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以外的日期和时间申请申购赎回业务的,视为申请下一个开放日,其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该业务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但投资者在开仓期最后一天业务处理时间结束后申请申购赎回的,视为无效。
3.第八订阅业务
3.1认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和直接网上交易的投资者每次购买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为200元。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金额最低为5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有基金申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如需转到基金经理直销中心进行交易,以基金经理直销中心的最低额度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
3.2订阅率
3.2.1前端费用
■
注:1。单位:人民币。
2.购买金额包括购买费用。
3.3与认购相关的其他事项
认购费用由购买方承担,可用于营销、销售、注册等费用,不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的申购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新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对于特定的交易模式,基金管理人在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采用低于场外交易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
3.4适用的销售组织
直销组织
中国农业银行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直销组织
不
4.第八次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份基金赎回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
4.2赎回率
基金的赎回率如下:
■
注:上述持有期是指投资者在登记系统中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
后端费率: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还会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按比例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4适用的销售组织
直销组织
中国农业银行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直销组织
不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开放期内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销售网点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天的次日,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项
本公告仅说明基金第八笔申购赎回业务的开通相关事宜。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本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中国农业银行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