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单方面辞退P7员工三次败诉 “能力不行主动离职吧” 京东单方面辞退P7员工三次败诉
——遭知名互联网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胜诉。——后某电商平台两次提起诉讼均败诉。——员工胜诉后到公司复职,不料再次收到某电商平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近日,38岁的某电商平台员工李先生向讲述了自己与某电商平台公司的这场“一波三折”的劳动仲裁。
据李先生介绍,自己于2018年入职某电商平台,2019年4月公司以“整体业务、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为由,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合同。但李先生称,公司实际上未发生组织架构调整,其同部门同事仍在工作。
此后,李先生通过劳动仲裁裁决某电商平台继续与其履行合同。某电商平台不服裁决,先后两次上诉均被驳回。2020年11月9日,李先生在终审胜诉后前往公司复岗,3天后收到某电商平台的第二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11月26日,记者多次联系某电商平台有关方面,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应。
签约“大项目”后遭解聘
“能力不行主动离职吧”
“我是2018年3月26日入职某电商平台,级别是P7,任职产业合作岗,去之前是一家公司的产业合作总监,负责对外合作。2018年9月15日正式转正,跟某电商平台的合同签了3年多,2021年6月合同到期。”
据李先生提供的试用期工作总结显示,其在试用期期间主要完成了“商家服务中心模型参与、设计、交付;市长培训班的筹建,形成精准招商模型搭建,政府资源池储备”等工作,转正申请中的试用期工作成绩、价值观考核、工作能力考核三项指标均为优秀。
2018年10月,李先生由产业合作部异动(特殊变动)至京津冀大区公共业务部(后改名为部委直辖业务部),负责北京市和部委的业务对接及业务拓展。
李先生告诉,2018年12月,某电商平台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及顺义区政府均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他在促成协议签订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此后不久,李先生被领导约谈,称其能力不够,让李先生办理离职手续。“当时昌平(区)要签具体协议,我接手一个半月就签约了。就在这个时候我领导找我谈话,直接说‘你能力不行办离职吧’。当时我就傻眼了,想‘我这么大的功劳怎么就要办离职?’”
在李先生提供的内部邮件中,有某电商平台其他部门发来的感谢卡,称在北京市昌平项目、顺义项目中,李先生“高效推动某电商平台与地方政府达成合作协议,展现出过人的统筹协调能力”;另一封感谢信中则写道,“在产业合作期间,李某某有一定的商业模式创新能力,思维敏捷,慧眼独具,善于捕捉创新点,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新的商业模式构想,为公司迅速占有市场、垄断市场奠定了理论基础”。
那次谈话后不久,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找李先生谈话,称不允许内部转岗,希望李先生主动离职。李先生没有同意。
2019年4月9日,李先生收到某电商平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里面提到,“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在整体业务、组织架构、战略上进行调整,原北京地区产业合作和业务拓展工作岗位不再设置。公司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70276元。”
对于这个理由,李先生并不认同。据他告诉,公司实际上未发生组织架构调整、其同部门同事仍在工作,且公司也没有为其安排或调整其他岗位工作,而是直接对他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